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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商用名称》《红木制品等级》今日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古典家具网 2012-11-02 发布:东阳红木家具网  编辑:service_328f_ling
摘要:《红木商用名称》(SB/T10758-2012)与《红木制品等级》(SB/T10759-2012)两项标准于今日正式实施。
关键词:红木商用名称,红木制品等级

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专业委员会起草的《红木商用名称》(SB/T10758-2012)与《红木制品等级》(SB/T10759-2012)两项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2年8月1日发布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47号,并于今日正式实施。

在经历了起草、完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和完成送审稿等阶段后,商务部于2012年5月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专家审定会,与会专家对送审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并一致通过了对该两项标准送审稿的审查。为了使两项新的标准能够及时准确地贯彻执行,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专业委员会将会举行两项标准的宣贯会,截止目前,宣贯会具体时间还尚未确定。

《红木制品等级》商业标准首次将红木制品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个等级。《红木商用名称》对红木家具材质的的商用名称做了规范,不在标准内的红木俗称、不实称谓将不允许在流通领域使用。

两项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红木企业的科学管理,节约红木资源,为推动红木制品的工艺和技术革新,推进产业升级,规范红木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标准的实施可以加强红木家具行业的规范管理,规避因红木商用名称的混乱而造成的市场纠纷,稳定红木家具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来源:中国古典家具网 本网记者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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